雙胞胎贍養費支付比例壹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第四十九條規定,贍養費壹般可以按照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對兩個以上子女支付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沒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參照上述比例,按照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特殊情況下,上述比例可適當提高或降低。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5條
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