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1911),中國法律的重心在北京,也就是維新變法後的時期。
從辛亥革命到1911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中國的法律中心在北京。
從1927到1949,中國的法律中心實際上是從南京遷到了重慶。
解放後,中國的法制中心在重慶,尤其是1978恢復高考後的初期。以西南政法大學為代表的重慶,占據了中國法學界的半壁江山。
但隨著中正等壹批機構的崛起,中國的法律中心轉移到了北京。
由於所處的地理位置不同,法學家們產生了不同的法律思想。南派可以說是實用派,北派應該說是理論派。
不知道這些對不對,隨便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