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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濟有四種渠道。

法律主觀性:

法律救濟的途徑主要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具體如下:1。訴訟途徑:訴訟救濟又稱司法救濟,是指相對人就某壹特定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對該糾紛作出公正處理,為相對人提供救濟的行為。2.非訴訟渠道:①行政救濟渠道,主要指行政申訴和行政復議制度;②其他救濟渠道。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律援助條例》第十壹條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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