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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通知書是法院傳票嗎?

法律主觀性:

不是這樣的。法院傳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發出的,要求被傳喚人在指定地點出庭參加訴訟活動或者在指定時間進行其他訴訟活動的書面文件。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通知函是以正式書面形式,將某壹事項的具體情況通知接收方的信函。壹般來說,普通的通函沒有法律效力,只是起到警示作用。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六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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