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它是壹個滑溜溜的土豆,旗幟鮮明地反對法外特權,防止特權思想和信徒特權作風侵蝕我們的幹部;
3.再次,明確反對法外歧視,有利於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4.第四,它要求每個人都嚴格依法辦事,既充分享有自己的合法權利,又認真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這有利於維護法律的應有權威,完善社會主義法制。
擴展數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是清末民初進步思想家從西方傳入中國的。我國第壹次在憲法中規定這壹原則,是1912年3月頒布的《臨時約法》。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根據地的政權歷來肯定了這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