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則表現為訂立合同時的公平,顯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銷;還表現在合同糾紛的公平處理上,既要有效保護守約方的合法利益,又要防止違約方因輕微過錯而承擔過多責任。
法律客觀性:
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