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士兵保障法》第五十七條國家建立退役士兵榮譽獎勵機制,對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在現役期間受到表彰獎勵的退役軍人,退役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壹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