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根據法律規定,親生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建立在血緣關系基礎上的,所以不能斷絕關系,法律也不支持斷絕關系的行為。有血緣關系的親生父母和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他們的親屬關系是以血緣為基礎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系是生而有之,死而消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3條有正當理由對親子關系有異議的,父親或者母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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