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手續需要本人和公司人事部門辦理,並且要提交離職報告,必須本人簽字。提交離職報告後,交接工作完成,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領取離職證明,用於下壹個公司應聘。
此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壹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從這個角度來說,公司也會要求我辦理離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