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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法律上的名義夫妻?如果領了證,但是沒有發生過關系,怎麽分割夫妻離婚財產?

法律上,夫妻是指登記結婚並領取結婚證的男女雙方。離婚* * *應該平分財產,除非對方有家暴,出軌等過錯。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歸全部或者部分所有,歸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應當清償夫妻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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