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機關:通過國家司法考試,進入公安、檢察、法律等司法機關,從事立案登記、文書送達、協助調查取證、法律文書起草、辦案記錄、案卷整理、登記保管、司法保障、基層法律服務等工作。
2.法律服務部:在律師事務所、公證處、仲裁機構等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咨詢、代理、調解、仲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