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沒有規定子女結婚需要父母同意。中國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父母阻止結婚是違法的,結婚只需要男女雙方同意。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 * *結婚應當完全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幹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要求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