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壹、無法可依;第二,被法治的人是惡的;第三,不遵守法律;第四,亂中有法可依。最後三點值得商榷。
代表:傳統上,中國法律虛無主義的倡導者是道家,尤其是莊子。後來的非正統形而上學也有法律虛無主義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