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做人最起碼的行為要求。
如果妳違反了法律。沒有好人壞人之分。這是違反最低行為要求的。應該承擔相應的懲罰。
再好也犯法了。也就是違反了最起碼的行為準則。
如果我們要顧及做壹個好人,做壹個好人的想法。要求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是不可能的。
正是這種思維造成了現在的社會現狀。反而發現關心的往往其實是壞人。
只有妳對法律公平,法律才能對妳公平。
這是壹個人治法治的問題。誰來評判妳是好人?好人?當然有關系,有人脈,有錢有勢的人說他是好人,是善良的人。
所以,妳應該主張,所有的好人壞人,犯法的人都應該受到同等的懲罰。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建立壹個法制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