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2020法學考試備考考點民事訴訟法民事判決書的法律效力

2020法學考試備考考點民事訴訟法民事判決書的法律效力

壹、民事判決的法律效力

(1)對人的約束力

判決對人是有約束力的,即判決具有確認主體應該或不應該是某種行為的效力。

判決的約束力包括對當事人、法院和社會的效力,當事人必須遵守,人民法院不能隨意變更,社會也要尊重。

(二)事物的確定性(又稱既判力)

判決的確定性是指判決能夠對當事人之間的爭議作出法律結論,當事人不得再次爭辯。

1.形式確定性

當事人不得就同壹法律事實再次提起訴訟。

2.實質確定性

對生效判決已經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當事人不得再行爭議,法院不得擅自變更。

(3)行政權力

有給付內容的生效判決,債務人應當履行,否則債權人可以根據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上一篇:法律是人們做決定的原因。是為了人民嗎?是為了好人嗎?為什麽好人會被壞人欺負?好人總是在極限反抗,犯罪。
  • 下一篇: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設在律所之外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