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2018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測試成績,未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參加2019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壹、2018客觀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分數線(180分)的,考生不參加2019客觀考試,但可以在2019主觀題報名時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
二、2018客觀測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報名參加2019客觀測試和主觀測試。如果符合放寬政策,只能確認參加2019的主觀題考試。
根據《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以隱瞞個人信息或者作出虛假承諾等方式取得報名資格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在2019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符合條件的,可以報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