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2019年6月8日因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但他並沒有這樣做。

2019年6月8日因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但他並沒有這樣做。

現在全國都在打擊黑勢力

保護傘,重新打開舊案,

妳等檢察院送達起訴書,找律師。

或者不是,法院會指定律師辯護。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壹)正在準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後立即被發現的;

(二)被害人或者現場見證人指認他是罪犯的;

(三)在他身邊或者住處發現犯罪證據的;

(四)自殺未遂、逃跑或犯罪後逃跑的;

(五)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或者與他人串通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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