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錄音不能作為證據嗎?

錄音不能作為證據嗎?

法律分析: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但要視情況而定: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相反,未經有關當事人同意的視聽資料,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可以作為定案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 上一篇:臨海社保所的咨詢電話為什麽打不通?
  • 下一篇:律師證言的法律效力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