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碩士綜合考什麽?

法律碩士綜合考什麽?

法律碩士綜合考試:

1——這是法語-碩士聯考的兩門專業課。

2-有* * *法碩士考研四門課和兩門公共課:思想政治理論和英語I,各100分。

兩門專業課:壹是專業基礎(壹張試卷包含刑法和民法各75分),二是綜合(壹張試卷包含法理學60分、憲法學50分、法制史40分)。

法律碩士只招收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學歷或具有同等學力的非法學專業畢業生。壹般要求同等本科學歷者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畢業後工作滿兩年(大專畢業至錄取為碩士研究生當年9月1日)及以上。

  • 上一篇:法律監督又稱法律監督,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
  • 下一篇: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名詞解釋題怎麽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