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設是規範適用的必要條件,即法律規範可以適用於某些行為的實施;
2.處理是行為準則本身的基本要求,即以權利和義務的形式規定人們應該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
3.制裁是法律規範中規定主體違反法律規定時應承擔什麽法律責任,接受什麽國家強制措施的部分。
假設、處理和制裁密切相關,缺壹不可。否則,它不能構成法律規範。法律規範在邏輯結構上形成了“如果-那麽-否則”的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