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審民事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四條第壹款“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為15日,故壹審判決生效時間在上訴期後,即判決後15日。
2.壹審行政判決。壹審判決是,收到判決書後15天內不上訴,自動生效。
3.壹審刑事判決。壹審判決是,收到判決書後10天內沒有上訴的,自動生效。
4.二審判決。二審終審制,就是二審就是終審,沒有二審上訴這壹說。所以二審的民事、行政、刑事判決,送達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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