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解釋是壹種非正式解釋。普通個人、群眾組織、訴訟當事人和辯護人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解釋,反映了個人或群體的法律意識和意願。這壹解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應予以充分重視,使法律的創制和實施更符合現實生活的需要,避免錯誤。
任意解釋比理論解釋更寬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