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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我怎麽能不負刑事責任呢!

1.他將被帶往何處,取決於被拘留者家屬收到的通知由哪個公安機關蓋章。附:《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況外,應當在24小時內將拘留的原因和拘留的地點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

2.他會被判幾年?要看贓物的價值,鑒定結論,以及他在同壹犯罪中的作用。

3.如果想幫他,可以在了解辦案單位後委托律師。

4.其他問題需要公安機關調查清楚後再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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