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與鐵路的平行安全距離肯定與設計要求不同。
法律依據:《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第十條應當在鐵路線路兩側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範圍,從鐵路路基坡腳、路塹邊坡坡頂或鐵路橋外側算起,為:
(壹)市區,不小於8米;
(二)城市郊區的居住區,不小於10米;
(三)村鎮住宅區,不小於12米;
(四)其他地區,不小於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