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內涵和體現
(1)懲治犯罪,通過刑事訴訟準確及時地查明案件真相,對構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適用刑法,抑制犯罪,刑事訴訟本身對犯罪具有抑制作用。
(2)保障人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保障訴訟參與人特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不受非法侵犯。
具體體現如下:
(1)無辜的人不應被追究;
(2)有罪者受到公正的懲罰(罪刑相適應);
③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
(2)相互關系
1.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是對立統壹的。
2.懲罰犯罪不能忽視對人權的保護,懲罰犯罪離不開對人權的保護。
3.然而,如果兩者之間有沖突,保護人權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