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思想概論、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英語(二)或日語(二)、法律文書寫作、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概論、合同法、公司法、勞動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知識產權法、婚姻家庭法(壹)。從以下課程中任選三門:外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壹)、稅法、票據法、保險法、公證與律師制度、房地產法、普通邏輯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