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負面效應的根源是什麽?
法律負面效應的根源是什麽?
法律的最終目的是摧毀法律本身,它的出現是壹種無奈的選擇,是壹種意誌。
隨著人類的進步,人類的道德水準達到了壹定的高度,法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法律的消極作用的根源在於,作為個體當事人,他受到法律的懲罰,同時,他又是整個人類的壹員。對於人類來說,被懲罰無疑是壹種失敗。
上一篇:
電話騷擾可以立案幾次?
下一篇:
中間壹般有三尊佛像。它們代表了什麽?
相关文章
急需解決,法律邏輯問題
高聰多大了?世茂股份董事
確定賄賂選舉的標準
孕期家暴怎麽判刑?
網絡遊戲運營商停止網絡遊戲的相關法律。
登封哪裏辦臨時身份證?
開發商私下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協議有效嗎?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