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的評價
受過教育的人有權獲得對其學術成就和行為的公正評價,並在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索賠權
如果學生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受教育者有權向有關部門申訴;學校和教師對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投訴或者提起訴訟。
學習資源
受教育者有權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和圖書資料。
融資權
受過教育的人有權獲得獎學金、貸款和助學金。
團隊支持
受過教育的人有權得到學校和老師的支持和幫助,以完成學業和提高自身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