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概念主要涉及刑法和民法。
以民法為例
8歲以下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壹切民事行為無效,需要監護人實施。
8-18周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純益行為且相當於其自身智力水平的行為有效,但其他民事行為的效力待定。
18周歲以上、16-18周歲以自身勞動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行使完全的民事權利,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完全的民事責任。
另外,間歇性精神病也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性精神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所以說法律約束成年人,與兒童無關是不準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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