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的法律層級壹般有四個層次:法律(包括憲法)、法規、行政規章(包括司法解釋)、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在由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組成的法律體系中,憲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都是有效的,但它們之間存在不同程度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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