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他有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未被撤銷期間的行為是有效的,他殺人就要負刑事責任。
第二,宣告死亡的功能主要是促進財產繼承等法律關系的發生,撤銷宣告死亡的,返還繼承的財產。
民法通則
第二十三條公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其死亡:
下落不明滿四年的;
(二)因下落不明,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已過兩年的。
在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時起計算。
第二十四條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信他沒有死亡的,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撤銷他的死亡宣告。
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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