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們是熟人,我要把妳關進監獄。我知道妳受不了金錢的誘惑,就給妳看了我的貴重物品存放點,然後故意不鎖門,遠遠地跟著妳。妳進去我什麽都沒說,我在外面等妳偷東西,我親自去拿。妳因為盜竊入獄,但我沒有犯法。因為雖然我的動機險惡,但所謂的方案本身都是合法的。把自己的財富透露給別人,不鎖門,什麽時候抓賊,這是我的權利,也是我的自由。但妳的盜竊是客觀存在的犯罪事實。
但是,如果在上壹個案例中,妳來找我有事,沒有偷東西,我在門口裝了攝像頭拍妳進出,然後我隱瞞了我的財產報了公安局,謊稱妳在偷東西,並提供監控錄像陷害妳坐牢,那麽我就犯了偽證罪,因為作偽證本身就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