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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義上的死亡是指腦死亡還是心臟驟停?

腦死亡是國際規範。過去,人們習慣於將呼吸和心臟功能的永久停止視為死亡的標誌。但由於醫療技術的進步和心肺復蘇的普及,出現了壹些新的問題,沖擊了人們對死亡的認識。全腦功能停止,自主呼吸停止後,仍可通過人工呼吸維持壹定時間的全身血液循環和除腦以外的器官功能活動。這就是“活體帶動死腦”的反常現象。眾所周知,大腦是身體的統帥,是人類生存不可或缺的器官。壹旦大腦的功能永久停止,個體的生命也就結束了。這就造成了更新“死亡”和“腦死亡”概念的問題

醫學界判定腦幹死亡12小時為死亡,因為完整的中樞神經系統目前無法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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