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法定年齡18周歲,即進入成年,有勞動能力,需要依靠自己的勞動獲得勞動報酬,維持生活,父母沒有義務再撫養。除非孩子因病或因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
不勞而獲、貪圖享受、不求上進、愛閑恨工、靠父母養活的孩子屬於啃老族,應該受到譴責。虐待老年人造成傷害,後果嚴重,觸犯刑律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家長有能力給孩子適當的補貼,無可厚非,合情合理,但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