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是:按戶籍就地招生。
從這個意義上說,法律禁止跨校招生,農村孩子也不允許隨意在縣城上學,否則需要找關系或者交壹定的入學費用。
第二,法律法規也保護所有學生受教育的權利。
如果父母在外工作,帶著孩子,需要去外地上學。這個時候,國家鼓勵本地人接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壹些地方,還規定不得要求流動人口子女支付額外費用。當然,更多的地方要交借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