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援助律師有責任嗎?

法律援助律師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法律援助律師幫助需要援助的訴訟當事人,屬於免費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師也需要對自己的案件負責。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因下列事項未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 上一篇:法律分析:坐副駕駛的孕婦不會被扣除。
  • 下一篇:法院可以判決用房子還債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