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旅的詢問。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是為了保護人權,維護司法公正和平衡。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部門設立)是律師除律師事務所以外的法律執業機構。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區別在於,前者享受國家工資,為法律援助對象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後者為自己辯護,為社會提供有償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不得辦理非援助案件,不得向社會提供有償法律服務,不得向受援人收取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