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師有兩種,壹種是在法律援助機構註冊的法律援助律師,壹種是在律師事務註冊的專業律師。第壹種只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能代理其他案件。這兩類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時,結案後,法律援助機構按照省、市法律援助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發放辦案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
第七條國家鼓勵社會捐助法律援助活動。
第八條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九條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有關人民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