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或者由民間組織的律師免費為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有專項資金。
法律客觀性:
《法律援助條例》第壹條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公民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促進和規範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條例。《法律援助條例》第二條符合本條例條件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免費獲得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條例》第三條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進法律援助,為法律援助提供經費支持,保障法律援助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法律援助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