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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麽?

法律分析:(1)申請事項屬於法律援助規定範圍(需要通過訴訟或者仲裁程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2)有充分理由證明確實需要法律援助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3)因經濟困難,無力或者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的;4)在本市居住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壹條,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自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未聘請律師的;(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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