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違反責任行為的法律性質,分為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違憲責任;
2.根據主觀過錯在法律責任中的地位,可分為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
3、按主體名稱,分為崗位責任、個人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