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客觀測試對象:
試卷壹:法治、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國際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具體主觀題考試科目:
法治、法理學、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包括仲裁制度)、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