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外國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為例。
1.歷史上許多法律原則和制度都體現了壹些思想家的法律思想,如西方憲法中的三權分立原則,充分體現了洛克和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思想和理論。
2.壹些法律著作是重要的法律淵源,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論集》是古羅馬法學家的理論匯編,但卻是羅馬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總之,思想指導體系和制度體現了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