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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人與個人的區別

個人獨資法人只要能區分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就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債務時,由公司以其全部財產承擔,個人股東不負責任,但設立時出資瑕疵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壹百二十五條* * *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致使企業破產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人員,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因為法定代表人必須具有“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壹種或者多種身份,如果被認定為“違反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導致其企業破產”,則可能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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