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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債務轉移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性:

規定債務人向第三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應當征得債權人的同意。債務人或第三人可以敦促債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給予同意。債權人未表示的,視為不同意。債務轉移,又稱“債務承諾”。指不同主體之間的債務轉移。債務轉讓不僅要經原債務人和新債務人同意,還要經原債權人同意。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壹條債務人向第三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應當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債務人或第三人可以敦促債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給予同意。債權人未表示的,視為不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條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原債務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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