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法律包括全社會的所有人,如刑法、民法等。
有些法律只規範專門領域的行為,如行政法、保險法、證券法等。
有的調整壹些專門的職業,比如律師法,教師法。
妳說“保護那種人”,我是認真的,我答不上來!!!
制定法律從來不是單純為了保護某些人,而是為了保護某些社會關系,保護良好的社會秩序,保護“自由”,保護法律認為應該保護的利益。
如果非要說什麽樣的人,我只能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