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文書的程式化表現在兩個方面。

法律文書的程式化表現在兩個方面。

法律分析:法律文書的程式化體現在兩個方面:壹是語言的文化性,二是結構的固定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載明判決結果和作出判決的理由。判決的內容包括:

(壹)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判決書應當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百六十二條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必須加蓋基層人民法院印章,不得用人民法院印章代替基層人民法院印章。

  • 上一篇:法制快報正規嗎?
  • 下一篇:法律主要保護什麽樣的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