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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術語

1.10以上18以下未成年人。但16以上18以下,主要生活來源是自己勞動的人(即16以上18以下已經勞動的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二、身體缺陷(聾啞人或盲人,心理缺陷的人不算)和間歇性精神病患者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註:是間歇性的),完全精神病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刑法限制行為能力人: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人、聾啞人、盲人、患有間歇性精神病的未成年人的父母為其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其有監護能力的近親屬為其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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