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後,因為妳老婆同事在孕期(或分娩、哺乳期),只要不辭職,單位不得解除合同,必須將原合同延長(不續簽)至哺乳期結束壹年,再決定是否續簽。不續簽的,根據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壹年發壹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發半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發壹個月工資。如果合同期滿後,單位強行解除合同,屬於單方解除合同的違法行為。妳老婆的同事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也就是延期合同)。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實際工齡支付賠償金,每滿壹年支付兩個月工資,不滿半年支付壹個月工資,不滿半年支付兩個月工資。保留勞動合同原件即可。
上一篇:法律援助只針對貧困戶嗎?下一篇:法理學的傳統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