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理學的傳統意義

法理學的傳統意義

法律的含義: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其內容是規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法的本質特征:1,形式。即官方和國民;2.階級性:法律是壹個國家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具有統壹性和權威性;有時法律也反映被統治階級的意誌和利益,所以也是中立的、公開的;3.社會性:又稱法律的物質約束:這是法律本質最根本的特征。法律是由壹個國家的社會和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立法者不是在創造法律,而是在表達法律,因為立法者不可能決定法律是如何產生的。法律是由客觀的社會和物質條件決定的,而不是由人的主觀決定的。

  • 上一篇:孕期勞動法法律咨詢
  • 下一篇:法院和解的效果如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